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4911.“犹大承认”表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作出肯定。这从“承认”的含义清楚可知,“承认”是指肯定,这是因为他凭信物承认她所怀的孩子是他的。这段经文描述了这个民族的秉性,其秉性是这样:尽管这个民族将教会的内在弃如虚假,然而在接受这内在属于它的暗示时,他们仍接受并肯定它。那些如这个民族那样陷入爱的污秽,也就是陷入贪婪,同时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不能提升自己的心智,从其它角度而非自我看待真理。因此,当一个真理被归给他们自己时,他们肯定它。例如,他们若被告知,圣言本身是神性,包含天堂的奥秘,以及诸如只能被天使理解的那种奥秘,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把圣言看成是他们自己的,圣言是为了他们,在他们中间,在字面上与他们有关。但是,若奥秘或属灵真理本身被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拒绝它们。
他们若被告知,其教会的仪式本身都是神圣的,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将这些仪式看成是他们自己的。但他们若被告知,那些神圣事物居于内,然而却脱离这些仪式,就会否认。再如,若他们被告知,犹太教会是属天的,以色列教会是属灵的,并且若有人真的向他们解释何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他们也会肯定这一点。但他们若被告知,这些教会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因为它们里面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属灵和属灵之物,这种代表关注实际事物,而非这个人,他们就会否认它。又如,他们若被告知,摩西的杖拥有来自耶和华的权能,因而拥有神性大能,就会肯定这一点,称其为真理。但他们若被告知,这种权能不在这杖上,只在神性诫命中,就会否认这一点,并称其为虚假。
他们若被告知,摩西所举的铜蛇医治了那些被蛇所咬的人,因而这个东西是奇迹,就会肯定它。但他们若被告知,它里面并没有医治或异能,这些都出于它所代表的主,则会否认它,称其为虚假(对比各处经文关于蛇的记载和阐述,民数记21:7-9;列王纪下18:4;约翰福音3:14,15)。他们在被告知的其它一切事上的反应也是如此。这些就是“犹大承认”所表示的事,并且就这个民族而言,犹大所表之物与“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相结合。由于这就是这些事物的性质,所以犹大亲近他,不是像一个近亲属亲近已故丈夫的妻子,而是像一个嫖客亲近一个妓女。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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